为完善我省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河北省住建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日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申请条件、资金、产权都是怎样规定的?快来看↓↓↓
申请条件
(一)既有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二)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三)既有住宅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
(四)单位产权的房屋加装电梯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五)电梯加装和使用维修方案须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六)符合现行风景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定。
资金来源
1、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电梯产权人(房屋产权人)共同承担,可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2、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3、经专有部分占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有加装电梯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适当补贴。
5、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6、可利用社会资本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由谁申请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
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者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应按整个小区或整栋住宅楼为单位进行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
谁来维护?
加装电梯申请人应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
产权归属
既有住宅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在不增加与电梯无关的建筑功能和建筑面积情况下,不需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补缴地价款,也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
相关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承接和履行转让人的权利和义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最小建筑间距,仍按照原建筑外墙计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的防火间距,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进行计算。
鼓励满足特殊需要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同时考虑满足残疾人轮椅和担架病人的需要,提高电梯运行功能;鼓励创新、应用电梯节能技术。
如果你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于9月20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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